索 引 号: | 012947031/2023-13097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其他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2-1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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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南京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成功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实施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纲要》,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法学专家专题辅导。全市政法系统、重点执法部门全覆盖轮训,各级各部门分层分类开展系统培训,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解读研讨阐释工作。
(二)充分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实施办法,推动市委常委会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工作规划和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任务,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报告。落实《南京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细则》,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2021年度述法,实现“应述尽述”。
(三)全面系统加强顶层制度设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南京实际,制定《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明确11个方面40项具体任务,细化108项重要举措,为“十四五”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确立路线图和施工图。
(四)严格发挥法治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迎接中央、省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开展全面法治体检,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科学设置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依法履职”考核内容,将第一责任人履职、行政案件败诉情况纳入市对区综合考核,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开展年度法治建设监测评价。。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市设行政权力事项梳理确认482项、动态调整50项、纳入清单规范管理24项、调整行使层级30项。组织区级权责清单编制,形成招投标、节能监察、人防工程、城乡建设等领域区级权力事项配置标准。印发全市街(镇)权力清单。组织权责清单实施情况评估。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423项,将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简化准入准营流程,试行企业登记“无感审批”。市政务服务大厅开设重大项目审批“线下专区”,提升项目审批速度。扩大“一件事一次办”范围,实施便利店、餐饮店、健身场所等14个行业综合许可证改革方案。印发第二批高频政务服务南京都市圈通办事项清单38项。推进智能化不见面服务,完善“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南京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制定实施《南京市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服务企业依法良性发展。成立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在全国率先打造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获评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信部2022年6月发布《2021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报告》,南京市“法治环境”指标排名全国第一。
(四)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坚持第九版、落实二十条、执行“新十条”,因时因势优化防控措施。出台助企纾困二十项举措,举行助企纾困公益法律服务主题活动,完善防疫政策审查“直通车”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认真宣传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三、优化立法制规质效,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要领域制度建设。聚焦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营商环境、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完成地方性法规议案4件、政府规章2件;修改政府规章1件,废止3件。其中,《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后第一部长江保护地方性法规。市、区两级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83件,其中,《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出台的省内相关领域首部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推进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在全省率先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组建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流程,细化审查标准。年内对2部立法项目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了审查。
(三)推进立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确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制定16个工作节点、政府阶段立法程序18个工作节点,倒排时间,细化工作要求。推进省行政立法智能化信息平台运用,实现立法全过程网上留痕。及时制定《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配套实施意见,细化合法性审核7个方面具体要求。完成《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立法风险评估。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健全合法性审核制度,在省内率先制定《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审查工作规则(试行)》。编印《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百问百答》,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工作培训,组织专家点评。参照“准立法”标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论证修改。加强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监督行动。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市级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市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启动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基层“两赋两强”集成改革,全市实现区街联动、权责分明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各区在明确街镇行政主体地位、执法机构职责及规范街镇行政执法程序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委托行政处罚清理,完成两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清理。全面实施“有温度的执法”,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在执法中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信用状况,制定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清单。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
(三)构建多元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开展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换届工作。强化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监督,起草《关于2022年度地方性法规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完成3件政府规章和8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应用数字化信息化执法监督方式,将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数据上传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高度重视专家论证意见,有效吸纳风险评估建议,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采取联合会诊、专题研究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处置,为依法依规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民营企业纾困、重大社会事件处置等各类涉法事务提供智力支持。
(三)自觉主动接受各类监督。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459件、市政协提案589件。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率解决率。制定实施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解决率意见。新成立金融、知识产权、旅游、二手车交易、品牌家具等市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完善医患纠纷咨询、受理、调解、理赔“一站式”服务机制,推广“苏解纷”微信小程序,平台入驻服务机构超过1000个。
(二)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力度不断加大,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数量居全省首位。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敢于纠错,纠错率较去年明显上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明显,经化解终止案件数较去年大幅提升。
(三)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通报年度出庭应诉情况,组织线上旁听法庭庭审活动,市领导带头观摩庭审、出庭应诉。开展行政应诉十大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卷宗评查。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数字赋能提升服务效能,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完善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新增告知承诺、智能导办、智能审批、审管协同等功能模块,支撑高质量“一网通办”。完成“宁满意”工程建设项目初验,建成统一受理平台、统一业务支撑平台、联合数字档案室、政务服务大数据库等模块。推进电子证照汇聚和应用推广工作,规范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市政务办电子证照接口交换平台对接,公布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任务清单。
(二)完善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做好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服务,市共享交换平台受理数据申请159件、办结108件、提供数据3171项。研究起草《南京市公共数据运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三)构建城市数字化治理格局。实施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以推进城市数字化治理为目标,以城运平台和数字底座建设为基础,以实战化场景应用为抓手,推动市、区、街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加快建设具有南京特色的“一网统管”模式。
一年来,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预期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行政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环节突破有待进一步深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有待进一步畅通,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不同程度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赋权部门培训力度不够等问题。
2023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政府依法行政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推进落实《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开展中期评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举措落地落实。三是以示范创建为引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四是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