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刘晓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的第三年,也是长江禁渔“三年强基础”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全面加强监管,持续巩固长江禁渔退捕成效,保护长江生态和渔业资源,近日,我市启动“春季护鱼”专项行动。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汪宸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明春,以及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少勋,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情况,并回答各位关心的问题。下面,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汪宸枫作情况介绍。
汪宸枫: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我代表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全市“春季护鱼”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
长江十年禁渔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生态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领导下,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禁捕退捕工作机制有效完善。构建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网格巡护体系,强化区域、部门联动,确保禁渔工作落实落细。二是禁捕秩序总体稳定。2022年,全市共办理涉渔行政处罚案件710起,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49起,抓获嫌疑人344名,保持了严管高压态势,确保了禁捕水域管理秩序平稳向好。三是水生生物资源恢复趋势向好,“微笑天使”江豚群体在长江干流南京段出现频率显着增加。四是退捕渔民全部安置到位,转产就业、社会保障等成果持续巩固。
今年是长江禁渔“三年强基础”的关键之年,为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持久战,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2月20日到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护鱼”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类型和重点对象,持续保持长江流域禁捕执法高压,有力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各项措施,进一步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果。
主要开展六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长江流域违规垂钓专项打击行动。该项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针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违规垂钓的新形势、新动态,重点对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打击,依法依规查处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违法垂钓及其他重点水域使用多杆多钩、锚鱼等生产性垂钓行为。二是开展重点水域联合执法暨交界水域整治行动。该项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排摸梳理一批非法捕捞犯罪、违规垂钓团体线索,快侦快破涉渔违法犯罪案件。加强水上联合执法,对沿江港口、码头、锚地、入江河口、省市交界水域等重点水域进行高频次巡查巡护,坚决遏制区域性非法捕捞犯罪。三是开展“四清四无”大排查行动。该项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充分利用江河湖枯水期等有利时机,深入港湾、沟汊、芦苇荡等隐蔽场所及跨省跨市交界水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动态保持禁捕水域“四清四无”,做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确保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四是开展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断链行动。该项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聚焦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通过加强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网络交易监测和广告监管,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链。五是开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再落实行动。该项工作由人社部门牵头。将长江禁捕退捕渔民作为2023年度“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服务重点群体,开展“创响江苏”就业推荐、一对一帮扶等专项活动,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人员援助”等优惠政策帮扶退捕渔民就业,牢牢守住社会稳定底线。六是开展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监管暗察暗访行动。该项工作由禁捕办牵头。对长江流域禁捕水域、涉渔场所进行“四不两直”暗察暗访,深入查找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反馈问题线索,迅速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长效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今年的“春季护鱼”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切实发挥市、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强化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区域内实际状况,细化专项行动具体落实方案,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保持工作管理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船有人管、水有人看、鱼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职责。各区、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南京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专项工作职责清单》要求,落实禁捕管理责任,按照管控全覆盖的要求,健全日常巡护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依法管控违法垂钓、及时处置“三无”船舶,完善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发现、响应和处置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三是深化联动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发挥长江禁渔联动执法中心的作用,优化执法联动机制,推进各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形成水上严防死守、岸上严阵以待、市场严查重处的监管合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溯源打击,坚决斩断非法捕捞、销售、经营地下交易链。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开展“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及国家和省、市禁捕退捕政策。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我的发布完毕,谢谢!
主持人:谢谢汪宸枫总队长的介绍。接下来请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少勋介绍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工作开展情况。
李少勋: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我简要通报一下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工作要求,高度重视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问题,将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作为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20年至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16名,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2起。近年来,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长江南京段非法捕捞刑事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干流月均发案数保持在个位数,禁捕成效显着。值得关注的是,在省际、市际交界水域,仍存在从事非法捕捞犯罪的团伙。2022年12月,市公安局水警支队会同溧水、高淳分局成功破获一起石臼湖跨水域电捕鱼案件,捣毁一个流窜于石臼湖苏皖交界水域“捕运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累计涉案金额十余万元,当场查获电捕鱼工具及渔获物280余斤。“春季护鱼”行动以来,公安机关通过全链条打击,将11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
今年是“十年禁渔”的第三年,也是强基础的关键之年,春季是鱼类产卵的重要时段,做好“春季护鱼”工作,是保护渔业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一步。今年1-2月份,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发案数大幅下降,同比去年下降35.3%。同时,我们也高度重视部门之间、跨地域的联动执法,组织联合巡查212次,交界水域联合巡防4次。下一阶段,公安机关将紧盯“四个重点”:一是省市交界重点水域;二是使用“电毒炸”“绝户网”手段作案的重点行为;三是沿江港口、码头、锚地、入江河口等重点部位;四是节假日、季节性非法捕捞的重要节点,进一步强化专业化打击、跨区域联动执法,实现非法捕捞犯罪警情数和发案数双下降、群众满意度上升的工作目标。
主持人:谢谢李少勋副队长的介绍。接下来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明春介绍“春季护鱼”打击非法捕捞交易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黄明春: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由我代表市市场监管局介绍“春季护鱼”打击非法捕捞交易专项行动总体情况:
全面禁售长江渔获物专项行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市场监管局闻令而动、迅速部署,把好市场销售监管关,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打击相关市场违法行为,坚决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供应链。
一、近年来的工作成效。
(一)、“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工作目标深入人心。截至2月20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787人次,开展执法联动61次,开展宣传活动410次,检查市场主体9020家次(含农贸市场、餐饮店),悬挂横幅、标语166条,整改店招、菜单、标签2975处。
(二)、加强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新登记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名称中不得含有“江鲜”“江刀”等字样;对原营业执照中包含“江鲜”等字样的经营主体,加强存量清理。对现场检查中发现店招、门头、经营范围中含有“长江刀鱼”“江鲜”“野生江鲜”“野生水产”“野生鲫鱼”“野生”等关键字的经营主体195家,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及时予以改正。
(三)、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一律顶格处罚,目前共立案54件(包含简易处罚案件17件),罚没款13.645万元。在全国公布的禁渔工作典型案例中,市市场监管局有2件入选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批禁渔十大典型案例,并被新华社等70余家媒体转载报道,对水产品市场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四)、涉渔类投诉量大幅度减少。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我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涉渔类的诉求共计31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今年“春季护鱼”行动的工作安排。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多月的打击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专项行动,主要开展两个重点方面工作:
第一方面,进一步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在全市组织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签订《禁售承诺书》,张贴《禁售告知书》,组织餐饮单位在点菜单上粘贴宣传即时贴,提高经营者“不售不做”意识;制作公益宣传片、群发禁售短信,通过全媒体开展宣传,号召党员干部做好表率,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第二方面,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主体的检查力度。对采购、销售、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行为,对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对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的营销行为,对发布涉及非法捕捞渔获物相关违法广告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快予以查处。重点检查是否冒用“江鲜”“江刀”“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虚假宣传,是否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对已整改问题做好“回头看”。
加大对电商平台、餐饮类APP等网络平台的定期监测。坚持常态化平台规范工作,着力提升平台管理水平。电商平台经营者要进一步完善平台治理规则,加强商品的审核,防止禁售的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加工制品进入平台销售。一经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阻断相关违法交易。利用广告监测平台,充分发挥“12315”电话举报投诉作用,通过有奖举报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线索问题,及时做好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的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和农业农村、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化全市“一盘棋”的跨区域执法协作,在为期三个月的“春季护鱼”行动中,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明确责任分工,突出检查重点,推进禁渔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坚决斩断非法交易供应链,让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无处可卖、无人敢买,让违法捕捞行为无利可图,坚决打赢“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这项专项行动的攻坚战,确保“长江十年禁渔”令行禁止、落地见效。
此外,我还有两个禁渔工作典型案例向大家公布:
南京博食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饿了么”平台宣称及销售“炭烤江鲥鱼”“清蒸长江白鱼”“天目湖鱼头”等国家禁捕鱼类品种的菜肴,2022年2月26日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2000元。
2022年8月25日,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南京不早朝餐饮店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店招上写有“小南湖龙虾烧烤”,并声称其经营的龙虾产自固城湖,经执法人员核查,当事人经营的龙虾并非产自固城湖。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高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00元。我的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黄明春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名称。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刘雨薇:我是江苏新闻广播的记者。请问近年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呈现出哪些特点以及变化?
李少勋:近年来,非法捕捞犯罪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是作案隐蔽性更加突出。2021年12月1日,《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重新划定了禁用渔具范围,将锚钩等一批渔具归类为禁用渔具。使用锚钩捕鱼与普通钓鱼行为区分度不大,隐蔽性较强,因此使用锚钩等新型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案件发案数上升明显,占比2022年全年的80%以上。
二是有选择地跨区域作案更加突出。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往往伴随特定的市场需求。不同鱼群活动的水域、水层有所不同,犯罪嫌疑人为获取暴利,捕捞经济价值高的鱼类,往往“人随鱼走”,出现跨区域非法捕捞作案,周边地区的犯罪嫌疑人会进入长江南京段水域,实施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使用新型捕捞工具作案更加突出。采用“电毒炸”手段实施非法捕捞的行为是公安机关刑事打击的重点,经过近几年来的打击整治以及广泛宣传,我市采用驾驶船艇实施电捕鱼的作案手段已基本禁绝,但使用无人船、爆炸钩、锚钩、水下可视渔具等新型捕捞工具实施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开始出现并逐步突出。
涉渔违法犯罪手段出现新的特点与变化,公安机关将积极应对并持续保持高压打击,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涉渔违法犯罪线索。“保护母亲河,在于你和我”,警民携手,共同守护一江春水。
南京电视台记者李昊:我是南京电视台的记者。请问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食品经营环节的检查中会重点检查哪些内容?
黄明春: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市场监管部门在长江禁捕中的主要工作是监督餐馆禁做和市场禁售非法捕获渔捞物,从市场层面倒逼禁止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在对食品经营环节的检查中,我们会重点检查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电商平台进行监管,把好非法捕获渔捞物的市场准入关,要求市场开办者和餐饮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和进货查验的义务。
第二个方面是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核实其所采购的水产品尤其是捕捞水产品是否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
第三个方面是加强广告监测,核查是否存在以“长江野生”“野生江鲜”“长江鲜”等字样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目前,我们所查案件中,大部分都不是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而是以“江鲜”“野生”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行为。
以上三个方面就是我们检查的重点,希望广大市民发现以上问题时,能及时通过“12315”举报电话提供线索,谢谢!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记者朋友们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会后可与发布单位联系。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